高职与普通法学本科“3+2”模式下实践教学考核体系的构建
杨丽芳,王晓宇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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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践教学考核体系是检验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以及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成效的重要手段,是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内容。在高职与法学本科“3+2”分段培养模式下,有效发挥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将高职与法学本科院校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资源有效地结合起来,构建科学有效的实践考核体系,既有传统优势,又有新的挑战。
关键词:“3+2”分段培养;法学;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6401(2016)15-0089-01
作者简介:杨丽芳(1973— ),女,汉族,海南海口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法学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 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高专与普通本科‘3+2’分段式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Hnjg2015-92)。